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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康宁实业(集团)有限公司始创于二〇〇一年,创办人祁建兵。公司自创办以来,始终坚持“仁爱立业,止于至善”的经营理念,贯彻规范、有序、严格、安全、有效的管理方针,确立“员工收入高,素质好!企业综合实力强,信 誉好!对社会贡献大,形象好!客户满意度高,品质好”的发展目标,以“医疗器械”为主要发展方向,追求让每个人都信赖康宁...

安徽省康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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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家医疗器械广告合法吗?

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医疗器械广告主要表现形式


一类是:未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篡改审批内容,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;

另一类是:非医疗器械产品冒充医疗器械发布的非法广告。

主要表现形式:

● 一、是任意扩大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范围;

● 二、是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;

● 三、是会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医疗机构、zj****、医生、患 者、消费者等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;

● 四、是含有治愈、有效率等内容。

医疗器械广告不可用zj****、机构作形象和证明

● 一、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、学术机构、医疗机构或者zj****、医生、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;

● 二、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办法、诊疗项目、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、医疗(热线)咨询、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;

● 三、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军队人员的名义、形象;不得利用军队装备、设施从事医疗器械广告宣传;

● 四、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频道、节目、栏目上发布;不得以儿童为诉求对象,不得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;

● 五、不得含有涉及公共信息、公共事件或其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,如各类疾病信息、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或医疗科学以外的科技成果。

如何符合《广告法》

首先医疗器械的广告自然是要符合《广告法》。《广告法》有涉及到医疗器械的条例是:第十六条 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

● (一)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
● (二)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;
● (三)与其他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;
● (四)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
● (五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农药、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,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(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)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;未经审查,不得发布。

如何符合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》

要遵守******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》。

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》

● 第八条 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,应当填写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》,并附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(样片、样带)和医疗器械广告电子文件,同时提交以下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证明文件。

● 第十二条 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为1年。作为医疗器械的商家有管医疗器械的每条法规都须***执行,一旦惩罚了,不但会给消费者带来负面印象,还会影响企业收益,赔了夫人又折兵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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